《电商法》的出现是福是祸?躲不过躲不过!

当我们跨进2019年,一条新闻便强势霸榜:《电商法》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行,宣布电商平台及电商企业等都将受到法律约束。在所有目标对象中,代购们哀嚎一片,他们看不清前路,一切诡谲未明,不知何去何从。

有些顾客怀疑代购是借着《电商法》的东风处理积压库存,打着跨年后就没货的噱头,采取顺势而为的饥饿营销手段。等风头一过,下架的商品又会陆续上架,《电商法》反而成为了年底冲销量的契机。

所以,《电商法》的重拳会不会落空?我们先来简单回顾下其中对于跨境进口电商影响最大的两项条款:

第十条: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。

第十一条: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,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。

简单来说,《电商法》剥夺了小型电商“跨境裸奔”的可能性,合法注册和缴税成为了必不可少的环节。

而微信朋友圈的代购基本没有登记或缴税,少数合法登记并纳税的的跨境进口电商则并不会受到《电商法》的影响,相反,《电商法》为他们创造了更好、更规范的市场环境,是一大利好。

所谓事出必有因。微商代购横行多年,《电商法》在2013年就进入立法程序,却在去年8月31日才通过,并且正值中美贸易战的关键阶段。

《电商法》当然是为了规范电商市场所制定的必要政策,但在此时颁布,是否也有其他的考量?

我们来看一看《电商法》中的另外一部分:

第七十一条: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,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、税收、进出境检验检疫、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,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便利化水平,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、报关、报检等服务。

第七十三条: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、地区之间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流合作,参与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的制定,促进电子签名、电子身份等国际互认。

在管控电商进口贸易的同时,推出上述的利好政策,意味呼之欲出:中国希望在与美国贸易战的关键时间点上,减少对外国产品的依赖,并与其他国家及地区建立良好电商贸易关系,增大国产品牌的出口来拉动经济增长。

这一套组合拳环环相扣,展现了中国政府推动外贸出口的强大自信。国家有意向将中国品牌塑造成国际大牌,完善出口程序,帮助中国企业打通国际市场。

而“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”的建立,更奠定了电商企业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路程中的重要地位。跨境电商已被视为当今出口贸易的主力军,各项利好政策都旨在为跨境电商建立更方便、更快捷的贸易通道。

免税或高额退税的政策辐射到广泛区域,包含39个综合试验区以及其他重点城市,跨境电商企业能够轻装上阵,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品牌建设以及产品研发上。这也是中国政府为促进跨境电商行业繁荣发展所颁布的福利政策。

《电商法》及其相关政策可被视为非法代购之祸。它遏制了中国消费者对非法进口产品的过度依赖,切断了非法代购的收入来源;但同时,它也是合法跨境电商之福。规范的市场环境,以及出口免税、退税的有利政策能帮助跨境电商谋求发展,让他们有信心和能力开拓更大的市场。

例如电商迅速发展、具有巨大潜力的东南亚地区。该地区的电商市场容量将在2025年增长到2400亿美元,亚马逊、阿里巴巴、京东等商业巨头纷纷在东南亚投入巨资抢占市场。

《电商法》敲响了新时代的鼓点,制定了电商行业未来合理化、合法化的发展趋势,为电商企业指明了跨境出口的方向。

相信不久的将来,将会涌现出更多优秀的跨境电商,也会有更多优秀的跨境物流公司帮助他们将产品运到国外。